治理规定谁可以提出和批准受支持的网络或管理变更、如何处理不同利益,以及执行过程需要哪些证据。治理是通过已配置角色和规则体现的机构运营模式,不是绕过内部审批的捷径,也不意味着存在普遍适用且不受限制的管理员。
平台支持行政式、民主式和混合式治理方式。机构负责选择适当的权限、门槛、投票群体、延迟和职责。除日常政策变更外,还应考虑验证者的加入与移除、可变参数及升级;网络创建后,Chain ID 始终固定。
选择治理模式前先明确权限
先建立职责图:谁可以提交提案、谁能批准、需要达到什么门槛、由谁执行获批操作,以及由谁独立复核结果。机构政策要求时,应分离相关职责。记录每个角色的权限范围,以及如何按机构流程维护、复核和变更访问权限。
治理适用于已配置系统中受支持的操作,但不决定银行的法律义务、客户政策或系统之外的内部授权。应明确哪些网络设置可以变更、哪些操作需要协调软件升级,以及即便服务提供方协助,哪些运营决策仍由机构负责。
受治理的变更连接提议、审批和执行
- 提案获授权的参与方提交范围明确的变更供审议。
- 投票或审批已配置参与方按门槛和法定人数规则作出决定。
- 延迟或复核遵守适用等待期并履行复核职责。
- 执行在分配的权限范围内执行获批操作。
- 审计与对账运营人员检查结果并保留机构证据。
行政式、民主式与混合式模式
行政式治理由获授权的委员会及已配置的多方审批规则执行。机构确定管理员名单、提案权限、门槛、权限范围和适用延迟。该模式可以符合既有的授权决策机制,但仍须明确角色归属、定期复核访问权限、分离职责,并规定审批人无法履职时的应对方式。
民主式治理采用已配置的投票群体,并设置权重、提案门槛、投票期、法定人数和执行政策。混合式治理按照已配置规则结合行政审批和投票路径,包括双方是否都必须批准。除非部署政策明确规定,否则不应假设投票权相等、具有委托投票功能或会产生特定结果。
管理验证者与不可变的网络身份
验证者参与属于治理与运营事项。应记录资格、加入和移除权限、权限范围、维护责任、监控和事件职责。具体部署下的验证者集合和受支持数量取决于共识版本及可用基础设施;网络扩展受商定设计限制,不代表容量可以无限增加。
网络创建前必须选择 Chain ID,因为创建后不可更改。该标识会影响应用和集成假设,因此应与相关团队及环境共同确认。其他受支持参数可以通过治理调整,部分变更可能需要协调软件升级;对网络参与方有影响的变更,应规划测试、沟通、执行责任和恢复事项。
根据权限和变更特征匹配决策路径
加入、移除、权限和运营职责遵循治理安排。
指定角色使用已配置的审批和执行路径。
受治理的变更可能需要复核和协调执行。
创建前确认;网络启动后无法更改。
审批、延迟与运营证据
应根据机构批准的模式配置提案门槛、投票权重、法定人数、投票期、多方审批要求和执行延迟。只有当责任团队理解某项设置的影响并能够实际运营时,该设置才真正有意义。还应明确如何处理被拒绝、已过期或未完成的提案,以及谁可以发起新一轮审议。
每项变更都应按照机构既有证据流程,保留提案背景、审批或投票、适用时限、执行结果和变更后复核记录。试点可以使用经批准的测试案例验证已配置工作流程;生产承诺则须另行明确范围并签署协议。接下来可阅读部署和安全章节,将治理与运营控制及恢复规划衔接起来。